浏览数量: 41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7-07-14 来源: 本站
基于双赢基础的合同能源管理,为何在国内迟迟做不大?一个好的东西,如果不能推广做大,那么就一定有原因:要么是大家对EMC模式不了解,要么就是存在机制障碍。
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并不是新生事物,但其在国内的发展似乎仅是 “看上去很美”。我们通过对市场广泛调研分析,发现在LED路灯“合同能源管理”模式实施过程中,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限制因素。
不少市政部门对LED路灯节能理念有所偏差,尽管LED路灯节能潜力很大,但对能源费用多支出些“无所谓”。当“不花钱的节能”遭遇“不差钱的主”,就像是 “剃头挑子一头热”,合同能源服务企业自然很难拓展市场。经过测算,合同能源服务企业要收回成本,分成比例应达到70%,这也是国际惯例。
但不少政府部门存在“朝南坐”的心态,仅仅为了显示强势地位,非要在分成上占大头,如此,双赢就成了一句空话。政府机关、公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对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也有政策壁垒。例如,一家地方市政机构路灯每年电费100万元,引入LED路灯改造以后降至20万元,但是根据政府部门实报实销的财务制度,它无法顺利地将省下来的80万元节能效益拿出来与LED路灯企业分享。这样一来,不仅LED路灯企业的投资无法回收,而且这些市政单位也没有了引入LED路灯改造的积极性。
随着政府观念的转变和节能任务的压力,采用EMC模式开展市政路灯改造逐渐得到各级政府的认可。机会也随之多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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